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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依纯对此前未经授权翻唱《李白》事件,作出了怎样的道歉和承诺?

新浪乐迷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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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9日,歌手单依纯因在深圳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李荣浩作品《李白》引发轩然大波,两小时后通过微博发布道歉声明,承诺严守版权红线,但其回避核心侵权事实的回应被舆论质疑缺乏诚意。

一、侵权事件始末:被拒授权后的强行演唱

明确拒绝与强行侵权

单依纯团队在深圳演唱会前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翻唱《李白》的授权,但李荣浩方以邮件形式"明确、客气地婉拒"请求。然而在3月28日首场演出中,单依纯仍执意演唱该曲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次日发布声明,确认未发放授权,并将此行为定性为"强行侵权"。

李荣浩的愤怒控诉

李荣浩在社交平台连发长文,痛斥单依纯方藐视版权规则。他披露自己曾长期以"最积极正面的态度"提携单依纯,但对方不仅未回应其保护行为,反将善意曲解为"如何呢?又能怎"的漠视态度。更晒出音著协官方邮件,以"没有授权,没有可授权第三方"的铁证质问其演唱立场。

二、单依纯的道歉声明:程式化回应与回避核心

三层道歉框架的避重就轻

单依纯在事件发酵两小时后发布声明,采用标准危机公关话术:

情境切割:称"刚结束彩排在了解情况",将责任归咎于信息滞后;

身份共情:以"同为创作者"身份理解李荣浩心情,三次强调"版权意识重要性";

情感缓冲:感谢《李白》给予"力量和温度",试图软化矛盾。

被舆论戳穿的逻辑漏洞

声明全程未直接承认"未经授权演唱"的法律事实,用"造成困扰"替代"侵权"表述。作为演唱会总监制及总出品人,其声称"需与团队核实"的托辞,被李荣浩预判性驳斥:"希望你不要说你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业内人士指出,该道歉未提及赔偿方案或具体整改措施,缺乏实质性承诺。

三、法律与行业的双重拷问

侵权行为的法定代价

据《著作权法》第52条,商业演出翻唱必须获得词曲作者个别授权。律师明确指出:

单依纯作为专业歌手有义务知晓曲目授权状态,尤其在被明确拒绝后仍演唱,构成故意侵权;

侵权方需承担违法所得赔偿、惩罚性罚款(最高500万元)及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行业规则的里程碑意义

此次冲突暴露出音乐圈长期存在的版权治理困境:

潜规则挑战:李荣浩以强硬姿态打破"先演唱后补票"的行业陋习;

新人警示:单依纯曾因《歌手》节目翻唱邓丽君作品时严谨处理版权获赞,此次行为反差凸显艺人走红后的规则松懈;

创作尊严:李荣浩指出单依纯版《李白》仅是"换书皮式改编",引发对改编权边界的讨论。

四、承诺背后的未竟之问

尽管单依纯承诺"把版权红线标清",但声明中三大关键问题悬而未决:

1. 责任主体模糊:未说明作为总监制为何对曲目侵权不知情;

2. 赔偿机制缺失:回避对李荣浩方经济损失的补偿方案;

3. 整改措施空洞:未提出团队版权审核流程的重构计划。

正如乐评人所言,当"如何呢?又能怎"的舞台态度遭遇版权红线时,尊重创作初心才是真正的行业底气。这场风波撕开了流量时代音乐产业的版权遮羞布,也考验着新生代歌手对艺术伦理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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