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向飞指控李荣浩侵权的《路一直都在》具体是哪一场演出?
新浪乐迷公社
吴向飞指控李荣浩侵权演唱的《路一直都在》具体指向2013年3月8日陈坤发起的“行走的力量”公益音乐分享会。这场非盈利性演出成为双方版权争议的核心焦点,也暴露了音乐行业版权授权体系的深层矛盾。
一、争议核心:公益演出是否构成侵权
事件核心事实
根据多方信息溯源,吴向飞指控李荣浩未经授权演唱的《路一直都在》发生于2013年3月8日。该演出是陈坤公益项目“行走的力量”的收官音乐分享会。李荣浩以音乐总监身份参与,在非主唱环节进行了片段演唱。演出性质明确为纯公益、无门票、无商业赞助的慈善活动。
版权归属争议点
吴向飞主张无论演出性质如何,词曲作者的表演权均需被尊重。而行业资料显示,2013年《路一直都在》的版权由环球音乐代理,演出授权责任主体通常为主办方或版权代理方,歌手个人无独立核查义务。吴向飞2021年才通过诉讼从环球收回版权,对过往演出的追溯存在法律争议。
二、事件时间线:从指控到僵局
连锁维权引爆舆论
2026年3月29日,李荣浩公开控诉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未经授权翻唱《李白》后仅3小时,吴向飞以“相同逻辑”指控李荣浩侵权。其发文强调“发现李荣浩曾演唱未获授权”,但未提及具体场次。
李荣浩的“四连质问”
李荣浩在34分钟内回应,核心诉求明确:
要求说明具体侵权演出年份、场次
否认在个人演唱会/音乐节等商业场合演唱该曲
询问是否有公司申请过授权
承诺若责任属实愿担全责。
此后李荣浩二次追问:“制造热搜需有下文,我和律师都在等证据”。
吴向飞的回避与转向
吴向飞未回应具体场次证据,转而强调自身维权胜诉记录(包括起诉苹果公司),并呼吁所有侵权者补缴费用。其后续提出的“三问”聚焦法律概念,仍避谈2013年演出细节。
三、法律与行业的双重困境
公益演出豁免权的法律边界
《著作权法》规定“免费表演”可免责需同时满足:
不向观众收费
不支付表演者报酬
完全非营利性质
2013年演出符合上述条件,法律上或构成合理使用。
行业版权链条的症结
权责错位问题:歌手常通过主办方或版权代理获取授权,与词曲作者无直接联系。吴向飞与环球的纠纷本属另一维度。
历史授权追溯难:歌曲版权多次更迭后,过往演出授权状态难以厘清。
维权动机争议:吴向飞选择在李荣浩维权高潮时发声却无实证,被质疑消耗公共注意力。
四、未解的争议与行业启示
截至2026年3月29日,事件陷入僵局:吴向飞未能举证,李荣浩坚持法律途径解决。这场风波折射出音乐产业长期痛点——
- 创作者权益的保障困境:吴向飞揭露《路一直都在》年收入仅271元,凸显词曲作者弱势地位。
- 版权教育的缺失:公众对“表演权”“代理权”等概念混淆,导致舆论简化复杂问题。
- 双重标准反思:商业演出的“明知侵权”与公益场合的“历史授权”本质不同,但舆论场已将其捆绑为“版权罗生门”。
这场始于单场公益演出的争议,最终演变为拷问行业版权机制透明度的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