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指控单依纯演唱会侵权《李白》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新浪乐迷公社
李荣浩指控单依纯演唱会侵权《李白》的核心依据,是单依纯团队在未获版权方授权的情况下,于深圳演唱会强行演唱该歌曲,并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官方文件确认侵权事实。
一、侵权行为的核心法律依据
授权申请被明确拒绝
单依纯团队为2026年3月28日及29日的深圳演唱会,曾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李荣浩版权公司(酷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翻唱《李白》的授权。李荣浩方以邮件形式“明确婉拒”授权请求,这一事实成为后续侵权认定的关键前提。
强行演唱构成违法侵权
尽管收到拒绝通知,单依纯仍在3月28日演唱会现场演唱《李白》。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于次日(3月29日)出具正式声明,确认该行为属于“强行侵权”,并强调“未就该作品发放任何授权”。李荣浩公司同步声明“没有可授权第三方”,彻底排除授权可能性。
二、法律机构与行业规则的双重认定
音著协的权威定性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国内音乐版权管理官方机构,在邮件中明确指出:单依纯团队在未获授权的前提下进行商业演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协会计划于3月30日(周一)补发正式盖章文件。
法律条款的明确约束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解读指出,演唱会属典型商业行为,未获授权即演唱即构成侵权。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律师进一步强调:若此前仅授权特定节目(如《歌手》),该权限不覆盖后续演唱会。
三、李荣浩方的维权证据链
完整的时间线与书面证明
李荣浩通过微博公开事件全程:
3月28日前:单依纯团队申请授权 → 遭邮件婉拒。
3月28日:未获授权仍演唱 → 李荣浩公司致电音著协确认侵权。
3月29日:音著协邮件声明补发 → 李荣浩晒出协会文件及公司声明。
对单方辩驳的预判性回应
李荣浩在首轮声明中直接预判单依纯方可能“甩锅团队”或“落泪博同情”,强调“不要说你不知道都是公司干的”。这一表述直指单依纯作为演唱会总监制的责任,封堵其公关路径。
四、侵权行为的行业影响与公众争议
对原创权益的漠视引发行业警醒
乐评人爱地人指出,此案是对音乐行业“先上车后补票”潜规则的“拨乱反正”。《潇湘晨报》援引律师解读:侵权方需赔偿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故意侵权情节严重者需承担1-5倍惩罚性赔偿。
公众舆论的分歧焦点
部分网友支持维权,认为“明知被拒仍演唱属恶意侵权”;亦有质疑李荣浩“借维权泄愤”,提及作词人吴向飞反诉其曾侵权演唱《路一直都在》。但法律层面,单依纯团队的行为已被机构定性为违法。
结语:版权意识不容模糊的行业底线
此次事件凸显音乐产业中版权规范的严峻挑战。李荣浩的维权不仅基于个人权益受损,更旨在捍卫创作者群体的生存环境。正如极目新闻所评:“版权不是人情,是法律底线”。单依纯虽已道歉,但侵权事实的司法认定与赔偿方案,仍待后续法律程序厘清。这一案例为行业树立明确警示:尊重原创,是音乐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