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就侵权事件发表的道歉声明为何被指避重就轻?
新浪乐迷公社
单依纯就侵权事件发布的道歉声明,表面上态度诚恳,却因回避核心问题、转移责任到团队、未提出实质补救措施等操作,被舆论痛批为“教科书级避重就轻”,其矛盾点甚至被李荣浩提前精准预判。
道歉声明的三大避重就轻争议
1. 模糊侵权事实,回避“明知故犯”
单依纯在声明中称“刚结束彩排,在了解情况”,并将事件归因于“状况不明”[。但李荣浩方出示的铁证显示:单依纯团队早在3月28日演唱会前已通过邮件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版权公司申请授权,并收到“明确婉拒”的回复。在明知无授权的情况下,她仍强行演唱《李白》,被音著协定性为“强行侵权”[。这种“知法犯法”与声明中“不了解情况”的矛盾,被网友斥为“把公众当傻子糊弄”[。

2. 以“创作者共情”转移焦点
声明三次强调“同样作为创作者,深知版权意识重要性”,却被指用身份标签掩盖侵权实质。舆论犀利指出:单依纯作为演唱会总监制需对曲目版权负全责,但声明将责任推卸给“团队调查”,被李荣浩预判为“甩锅套路”。更讽刺的是,她在结尾感谢《李白》“给力量和温度”,被律师类比为“小偷用了东西后感谢物主”的荒谬逻辑。
3. 缺乏实质性补救承诺
声明仅承诺“会标清版权红线”,却未提及侵权赔偿方案、停止演出计划等具体行动。对比行业惯例,合理补救应包括公开承认侵权、下架侵权表演音视频、协商赔偿标准等。这种用“未来表态”替代“当下担责”的话术,被批为“危机公关模板”,毫无解决诚意。
避重就轻背后的深层困境
行业规则与流量逻辑的冲突
单依纯团队此次行为暴露了行业痼疾:当作品热度(如《歌手》舞台改编版《李白》引发热议)与版权规则冲突时,部分团队选择“先侵权再道歉”的流量捷径。但这种投机直接践踏了原创者权益——李荣浩曾为其改编争议沉默护航,换来的却是授权被拒后更肆意的侵权。
人设与行为的割裂
作为新生代“创作型歌手”,单依纯曾因拿不到版权“哭一小时”,此次却对明确拒绝视若无睹。声明中强调的“版权红线”与实际行动的背离,被批为“双标式表演”。其“如何呢又能怎”的洒脱人设,在此事中反噬为对规则的轻慢。
舆论期待:道歉之外更需敬畏
业内律师指出,此案符合“故意侵权”要件,需按违法所得1-5倍赔偿。但比赔偿更重要的是态度——如乐评人所言:“当歉意被话术包裹,原创者要的不是公关稿,而是对创作生命的敬畏”。事件终将落幕,但对行业而言,守住“先授权后使用”的底线,远比追求一篇完美的道歉声明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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