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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版权争议再起,词曲创作者杨臣刚发声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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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一首曾伴随彩铃时代响彻大街小巷的《老鼠爱大米》,因其词曲创作者杨臣刚发布的一则版权声明重回公众视野——这份措辞严厉的声明要求全网更正版权归属错误表述,并警告未经授权翻唱、商演等行为将面临法律追责。

一、维权声明核心:厘清权属,剑指侵权乱象

杨臣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声明包含三重核心主张:

1. 权属公示

声明援引国家版权局登记号(国作登字-2020-B-01000952等)及中国音著协证书(注册号:610001591249),明确《老鼠爱大米》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等)永久归属杨臣刚个人;著作财产权(复制权、表演权、改编权等)则由杨臣刚与北京老鼠爱大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共有。

2. 侵权警告

要求各平台及个人立即删除版权归属错误信息,并强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翻唱、商演、影视配乐等使用行为。

3. 法律行动

声明指出,公司已启动法务程序,将对侵权行为追溯法律责任。

二、维权动因:综艺翻红引发“盗唱狂欢”

据杨臣刚经纪人向媒体透露,此次维权行动直接源于近期综艺《有歌》的连锁反应:杨臣刚登台重唱《老鼠爱大米》后,该曲再度引爆社交平台翻唱热潮,但大量商业场景下的滥用未获授权。

- 时代反差下的版权困境

这首诞生于2004年的“网络神曲鼻祖”(创作完成于2004年1月1日),曾在彩铃时代创下近2亿元收入,助杨臣刚登上2005年春晚。然而,其早期版权管理粗放,导致多年权属争议频发。此次声明实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正式清算,也折射出早期网络歌曲在版权规范化进程中的典型困境。

三、神曲重生:从“口水歌”到文化符号的争议蜕变

《老鼠爱大米》的二次走红,掀开公众对网络神曲价值评判的撕裂性讨论:

- 商业价值与文化标签

歌曲曾被批为“废话文学巅峰”(网友称其歌词“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缺乏营养),但不可否认其作为千禧年流行文化符号的意义——它标志着网络音乐平民化浪潮的开端,亦是80、90后的集体记忆载体。

- 艺术生命力的延展尝试

近年专业音乐人试图赋予其新生命:如匹诺曹人声乐团改编阿卡贝拉版,融入R&B曲风探索艺术可能性;杨臣刚本人也曾为新专辑创作119首歌申请吉尼斯纪录,却难复昔日影响力。这种反差印证了神曲“标签固化”的桎梏,也引发对音乐市场审美多元性的反思。

结语:版权意识觉醒下的时代回响

杨臣刚的维权声明,既是个人对创作成果的捍卫,亦成为观察中国音乐版权进化史的切片。从摩托罗拉彩铃的“黄金2亿”,到综艺翻红后的法务出击,《老鼠爱大米》的命运跌宕映射了产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化的进程。当经典旋律在新时代再度响起,其引发的已不仅是怀旧狂欢,更是一场关于创作尊严与版权规则的公开课。而这首“老鼠”与“大米”的简单寓言,终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到了它的现代注脚——爱,也可以是明码标价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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