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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和汪苏泷在《后会无期》这首歌上的真实创作分工和版权归属是怎样的?

新浪乐迷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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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徐良深圳演唱会上一行字幕掀起轩然大波——当经典合唱歌曲《后会无期》的创作信息仅显示徐良单人署名时,关于这首青春金曲的真实创作分工与版权归属的讨论被瞬间点燃。

一、创作溯源:40小时碰撞的青春印记

《后会无期》诞生于2011年,是徐良与汪苏泷的首次深度合作。两人采用“独立作曲+交叉填词”模式:先各自完成旋律框架,再分别创作歌词版本进行筛选融合。为调和徐良偏叙事性与汪苏泷重旋律性的风格差异,他们在录音室耗时40小时反复打磨。最终作品收录于徐良个人专辑《不良少年》,但发行信息明确标注为共同作词、作曲及演唱。早期MV字幕显示汪苏泷为合作演唱者(featuring角色),而音乐平台此后逐步统一为双人创作署名,奠定公众对合作作品的认知基础。

二、版权归属:法律框架下的共同作品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只要双方对作品做出实质性贡献,即构成法律认可的合作作品。从公开证据链看:

1. 创作过程:二人参与作曲填词的核心环节;

2. 历史署名:专辑发行、平台信息长期标注双人创作;

3. 公开表述:多次采访提及共同创作40小时的经历。

这意味着版权不可单方面分割,任何公开使用场景均需保障共同署名权,且收益需协商分配。

三、署名争议:演唱会事件的法律警示

深圳演唱会屏显删除汪苏泷署名并非孤立现象。早在2012年专辑发行时,曾出现徐良署名在前、汪苏泷标注为feat的情况,但此次商业化演出场景的署名变更更具法律风险性:

- 娱乐法律师指出,单方剔除合作作者署名涉嫌侵犯《著作权法》赋予的署名权,合作作品行使权利需协商一致;

- 对比汪苏泷演唱会始终保留双人署名的行业惯例,此举打破十余年署名共识,触发法律与道德的双重争议;

- 舆论迅速分化为“刻意背刺”(支持度36.7%)、“工作人员失误”(支持度8.2%)等观点,折射出版权意识的公众认知差异。

四、汪苏泷的敏感点:版权伤痛的历史底色

争议中汪苏泷粉丝的激烈反应,深层源于其惨痛的版权遭遇史:

- 出道前8年创作近百首热门歌却零版权收入;

- 作品被前公司私自转卖,一度丧失演唱权;

- 与徐良合创公司初期因版权纠纷负债。

这些经历使其成为业内版权维权标杆,对《后会无期》署名的敏感本质是创伤记忆的投射——当法律明确的共同创作身份被淡化,触及的正是其最核心的创作尊严诉求。

五、行业镜鉴:青春记忆与版权秩序的平衡

作为承载“90后集体记忆”的符号之作,《后会无期》的争议超越个体纠纷,成为观察音乐产业转型的样本:

1. 历史遗留问题显性化:网络时代早期“平台随意调整署名顺序”的混乱(如徐良/汪苏泷排序争议),在版权规范时代引发连锁反应;

2. 创作者关系复杂性:二人从挚友(互相演唱会送花)到商业伙伴(共组大象音乐),再到署名风波中的微妙沉默,凸显艺术合作中情感契约与法律契约的平衡难题;

3. 普法价值突显:网友自发援引《著作权法》辩论,推动大众理解“合作作品”的法律内涵,为行业树立警示坐标。

这场因一行字幕引发的风波,撕开了华语乐坛黄金年代合作作品的版权盲区。当耳机里的青春旋律变成舞台上的法律案例,《后会无期》用自身命运证明:在音乐世界里,创作共享的契约精神与歌曲本身一样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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