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

《不让江山》剧组在备案未完成的情况下开机,是否违规?

新浪乐迷公社

关注

《不让江山》剧组在剧本备案未完成的情况下开机拍摄,涉嫌违反我国影视制作管理相关法规,这一行为不仅面临法律风险,更暴露了行业对合规流程的漠视。

一、法律明确规定:备案是开机的前置条件

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制作机构应在影视剧开拍前向省级广电部门提交完整剧本(或剧本大纲)备案,通过审核后方可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未经备案擅自开机,属于程序违规。

《不让江山》剧组在声明中多次强调“网传剧本为未定稿资料”,侧面承认剧组实际拍摄时使用的剧本尚未完成最终备案流程。律师指出,若演员签约时依据的是“原著向”剧本,实际拍摄却采用未备案的“魔改”版本,可能构成合同欺诈。

二、违规开机的多重风险与争议

法律与行政风险

行政处罚:广电部门有权对未备案开机的剧组处以警告、罚款、暂停拍摄直至撤销项目许可。

合同纠纷:演员或投资方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受欺诈订立合同,要求撤销协议并索赔。

行业信任危机

剧组以“未定稿”为借口,但通告单与网传剧本高度一致(如男二戏份占比、人设魔改细节),被质疑实际已投入拍摄。律师李振武强调:“未定稿若与拍摄内容重合,不能成为免责盾牌”。这种操作损害制作方诚信,加剧行业对“阴阳合同”“魔改剧本”的担忧。

创作与权益侵害

原著侵权:剧本将男主李叱从“草根枭雄”改为“满口脏话的莽夫”,核心情节移植给男配,涉嫌侵犯原著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

演员权益损害:主演杨洋带伤拍摄“扇耳光”“戒尺抽手”等新增戏份(与其骨折部位重合),剧组被指利用合同漏洞压榨演员。

三、行业乱象的根源与监管漏洞

资本驱动的投机行为

剧组为赶进度、控成本,选择“先开机后补票”模式,利用备案审核周期打擦边球。业内爆料称,《不让江山》从筹备到开机仅数周,剧本打磨仓促,反映资本对创作流程的粗暴干预。

监管执行乏力

尽管法规明确,但处罚案例较少,导致违规成本低。部分地方为吸引影视项目落地,对备案流程监管宽松。

四、规范影视制作的迫切性

强化备案审查机制

建议建立剧本“版本追溯”制度,要求提交备案的剧本与拍摄版本一致,违者列入行业黑名单。

保障创作者权益

合同透明化:演员、编剧、原著方应共享最终定稿剧本,避免“阴阳剧本”陷阱。

行业协会监督:设立第三方剧本审核小组,对魔改原著、人设崩坏等问题提前干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剧组需为演员购买高额工伤保险,健康受损时有权停工,杜绝“带伤拍危险戏”的行业潜规则。

结语

《不让江山》事件绝非个例,而是行业积弊的缩影。唯有严守法律红线、尊重创作规律,才能终结“违规开机—魔改剧本—压榨演员”的恶性循环,让影视产业回归健康发展的轨道。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