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沛恩与禾马娱乐解约案的终审判决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浪乐迷公社
李沛恩与禾马娱乐的解约案终审判决虽尚未公布,但2025年7月的一审判决已清晰裁定双方合约解除、禾马需支付拖欠片酬9万余元,而双方因核心矛盾均提起上诉,使案件成为内娱艺人维权与经纪规则博弈的典型样本。
一、一审判决核心内容:合约解除与经济赔偿
2025年7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主要包含四项裁定:
1. 合约解除:李沛恩与禾马娱乐的《独家演艺经纪合同》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法律层面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2. 拖欠薪酬支付:禾马娱乐需在7日内支付李沛恩被拖欠的演艺收入90,407.55元(涉及特定影视项目款项,非全年总收入);
3. 驳回其他诉求:李沛恩提出的额外赔偿(如精神损害赔偿)未获支持,禾马娱乐的反诉(如指控李沛恩违约、索赔损失)亦被全部驳回;
4. 诉讼费用分担:禾马承担本诉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的82%(约2984元),反诉费用由其全额负担。
二、双方上诉矛盾:维权诉求与行业规则的对峙
尽管一审胜诉,李沛恩坚持上诉的核心原因在于对职场霸凌与长期压榨的追责:
- 李沛恩方指控:
- 工作期间遭受经纪人深夜电话辱骂、情绪勒索(如未发红包遭刁难),导致出现焦虑、躯体化症状;
- 年收入不足10万元(代表作《长月烬明》片酬被拖欠),生活依赖家庭接济;
- 要求禾马赔偿精神损害并公开道歉,弥补身心伤害。
禾马娱乐主张:
坚称“合同仍有效”:以“李沛恩不享有法定解约权”为由,委托律师发声明威胁合作方(如娇兰),称其合作存在“法律风险”;
辩称“拖欠薪资属协商期合理行为”,反指李沛恩利用协商期单方解约。
三、案件争议焦点:法律效力与行业潜规则的冲突
解约效力认定:
一审判决明确“合同解除”且驳回禾马反诉,但禾马利用李沛恩上诉期内判决未生效的漏洞,声称“合同存续”。法律人士指出,此举系刻意模糊“判决生效”与“合同有效性”的界限。
行业分成机制的质疑:
李沛恩年收入低于普通保洁的案例,揭露新人演员在头部项目中的极低分成比例(如《长月烬明》配角片酬不足行业均值20%);
网友呼吁监管“霸王条款”,参考“19岁主播赔15万”等案例,需规范经纪合同权责对等性。
四、终审走向与行业影响
二审核心议题:
法院需厘清禾马是否构成职场霸凌(如精神压迫证据有效性),及李沛恩赔偿诉求的合理性;
禾马要求扣除“培训费”并追偿“预期利益损失”(如未签约项目的分成)。
行业意义:
维权示范性:类似杨紫、陈瑶等艺人曾因解约陷入资源冻结,李沛恩案二审若支持赔偿诉求,或推动内娱建立心理健康损害赔付标准;
商业影响:娇兰等品牌无视禾马“侵权警告”坚持合作,反映市场对判决效力的认可,亦凸显资本对艺人实际价值的独立判断。
结语:博弈中的行业变革契机
本案终审结果将直接影响近五年新人演员合约纠纷的裁判尺度。若二审进一步明确经纪公司“诚信义务”边界(如收入透明化、身心保障),或成为扭转“资方绝对主导”现状的关键判例。而当下李沛恩签约娇兰、投入新作的行动,已昭示艺人突破合约封锁的可能——法律与市场的双重认可,终将推动行业从“控制”走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