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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新歌音频0.3元低价售卖 律师认为涉嫌侵权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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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某二手平台上,已有多位卖家低价出售周杰伦新歌。对此,律师表示该行为涉嫌侵权。

原标题:周杰伦新歌发售火爆 有人在网上低价售卖

9月16日晚11点,周杰伦新歌《说好不哭》在多家音乐平台发售,数字专辑售价3元一张。然而,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周杰伦新歌发售不到12小时,在某二手平台上,已有多位卖家低价出售该新歌。对此,律师表示该行为涉嫌侵权。

发售该单曲平台方腾讯音乐工作人员介绍,《说好不哭》昨晚刚上线,对于其他盗版侵权情况尚在了解中。但作为平台方,会帮助唱片公司日常监控网络侵权情况和打击盗版等工作,发现侵权行为会启动法务维权程序。

周董发新歌了!16日晚11点,歌手周杰伦新单曲在线发售,随即刷爆社交网络,不少80后、90后网友纷纷留言,称周杰伦的歌声代表了他们青春的回忆。周杰伦此番上线的新单曲名为《说好不哭》,同时在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三个音乐平台上进行销售,售价3元一张。

周杰伦的影响力从新歌销量可见一斑,据某音乐平台统计,截至17日上午9时,周杰伦新歌在该平台销售额已突破千万,成为该平台历史销售额最高的数字单曲。周杰伦新歌也给平台方造成不少压力,不少网友反映某音乐平台一度无法打开该歌曲页面。

然而,新歌大火的同时,也有不少人做起了这首歌的生意。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出现不少低价转卖周杰伦新歌的商家,价格在0.3元到1元不等,卖家均标榜无损品质。记者联系到一位卖家,他以0.3元的价格出售周杰伦新歌,付款后,该卖家通过云盘将MP3格式的歌曲发给记者。此外,还有不少卖家通过微信等方式出售该歌曲。

对此,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根据情况,出售者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作为平台方,周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17日上午,发售该单曲平台方腾讯音乐工作人员介绍,《说好不哭》17日晚刚上线,对于其他盗版侵权情况尚在了解中。但作为平台方,会帮助唱片公司日常监控网络侵权情况和打击盗版等工作,发现侵权行为会启动法务维权程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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